来源:网络智酷
作者 | 马斯洛
转自 | 第一哲学家
那么多人在抱怨工作的种种不是,与此同时,仍有一些人疯狂地爱着他们的工作。
他们无一例外都是虔诚的人,他们愿意献身于某一种“他们身外的”任务,某一事业,或责任,或心爱的工作。这种献身精神非常突出,人们能用事业、使命等词汇恰当地说明他们对工作的忘我和身后的激情热忱,甚至可以沿用命运或命中注定这样的词汇。
当你倾听他们谈到他们的工作或任务时,你会觉得那是一份心爱的工作,而且似乎他“生来”就是为了干这件事的。你很容易会感到那是一种先定的和谐。在最完美的情况下,他和他的工作就像一把钥匙和一把锁那样彼此吻合。
在理想的情况之下,他们的内部要求和外部的要求是如此一致,“我需要”与“我必须”如此完美的一致,譬如,我需要……它的感受是自我沉迷而不是责任。
“内在的要求”与“外部的要求”不同而且是分开的。后者是环境、问题、外界对个人要求的一种反应,在这种情况下,人们感受到的是责任、义务或者职责。他想说的是“我必须,我不得不”,而不是“我要如何”。
在理想的情境中,幸运的人会拥有很多这样的时刻,这时“我要”和“我必须”是彼此一致的。内部要求与外部要求配合得很好。在这种情况下,工作和娱乐的分歧已经被超越。这样的人在工作的时候可以自豪地宣称,他自己就是那样的人,他就在实现他的真我。他是世上最适合这个工作的人,而这个工作也最适合这个人,最适合他的才华、能力和爱好。
显然,在这样的人那里,工作和娱乐之间通常的习惯性割裂已经完全被超越。也就是说,对于这样的人,工作和娱乐已经没有区别,他的工作就是他的娱乐,他的娱乐就是他的工作。这时“休假”一词还有什么意义呢?这样的人在他们的假期里,在他们完全有自由选择自己愿意做什么的时候,在他们完全没有必要承担什么外部的义务时,恰恰在这样的时期中他们愉快并全身心地献身于他们的工作了。
这群人在工作中寻求某种乐趣,某种消遣,这时“娱乐”一词的意义又如何呢?这样的人是怎样“休息”的呢?那么什么是他们的责任、职责、义务呢?在这样的情况下,金钱或报酬又有什么意义呢?显然,最美好的命运,莫过于因为做了他热爱的事而得到报酬了。自然,金钱是受欢迎的,一定数量的金钱是需要的,但它肯定不是最终的需要,不是终极的目的。这样的人得到的薪金仅仅是“报酬”的一小部分,工作由于它自身固有的奖赏价值,使得金钱或薪金支票转换为一种副产品。这自然和大多数人的情况有所不同,大多数人是为赚钱谋取生计而从事他们并不愿意去干的业务。
这种热爱事业的人往往能和他们的工作打成一片(投射入工作,结合于工作),并使得工作成为他们自身的一个规定性特征,工作成为他们自身的一部分。
假如你问这些热爱工作的人:“你是谁?”或“你是什么人”,他往往会依据他的职业来回答,“我是律师”、“我是个母亲”、“我是艺术工作者”等等,他告诉你,他把他的职业或任务和他的身份、他的自我等同起来,工作往往成为他的一个标签。他们心爱的职业往往被看成是自我的一个规定性特征,并成为自我存在一个不可分解的方面。
我很少向那些某些愿望没有得到满足的人故意提出这样的问题。因为上述结论对于他们是不大适用的,他们一定不会用职业来描述自己,他们的职业对于他们而言只是一种外部的工作而已。
他们为之献身的任务似乎可以解释为内在价值的体现,不是一种为了实现外在于工作本身的目的的一种手段,也不是被强制性地进行长久训练后,自发形成的习惯而已。这些任务是受到他们的热爱的,是他们内心价值的投射,即,他们最终热爱的是这些价值,而不仅仅是工作本身。
当你问这些人为什么热爱他们的工作,或者更具体地说,什么是他们工作中获得较高满足的时刻,你将会得到很多特殊的回答:
由于带来公正而感到高兴。
他们的战斗不是因为敌意、妄想、自大,而是为了正义。
有机会改善环境是一种巨大的奖赏。
他们对孩子非常喜欢,能从帮助孩子成才中得到乐趣。
……
我们尝试着对这些满足和奖赏进行排序,很快就会发现,最好而且“自然”的分类大都或完全属于一种终极而不能再简化的抽象价值,比如真理、美、新颖、效率、爱、成长等等。对于这些人来说,工作只是终极价值的一种载体,举例说,法律的职业是达到正义目的的一种手段,而不是目的本身。
我的强烈印象是,人更接近自我实现、更接近丰满人性时,他的工作受超越性动机支配而不是受基本需要激励。对发展水平更高的人,“法律”更可能成为一种追求正义、真理、善良等的途径,而不是为了经济保障、赞誉、地位、威望等等。当我提问:你的工作哪一方面是你喜欢的?什么能给你最大的愉快?这样的人更容易以内在价值的概念,以超个人的、超越自私等概念作为回答,例如看到公正的实现,真理取得进展,善有善报等等。
发展水平较低的人似乎更经常利用他们的工作达到低级需要的满足,处于习惯而把工作当成达到某一目的的手段,或作为教养期待的一种反应。但这可能只是程度问题,或许所有人在一定程度上都(潜在地)受超越性动机支配。
这些人虽然实际上是为法律、为家庭、为艺术在工作着,但似乎也受到内在的或终极的价值所激励,而职业只是这些价值的载体。这是我观察他们并和他们交谈得到的印象。例如问他们为什么喜欢行医,或在操持家务中,或在写作中究竟有哪些深感受益的时刻?他们有充分的理由可以说是为了真善美,为了建立秩序、公正和完美而工作,这些说明了他们渴望的是什么,什么使他们感到满足,他们珍视的是什么,他们日复一日工作是为了什么,以及他们为什么要工作。(自然,这些指的是低级价值以外的价值。)
他们的基本需要已经得到适当满足,现在是以另外的高级方式——工作,受到激励的,这可以称为“超越性动机”。这也正是他们热爱工作的原因:自我实现。